為維護夜間安寧,新北市政府15日起,嚴格取締使用違法排氣管的車輛,在晚上10時到翌日上午6時,不須要經過ARTC噪音測試,可以直接處罰,所以遭攔查者需要證明自己車輛合法改裝,今天車友座談認為是「車界白色恐怖」。
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,依據噪音管制法公告,「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」不需檢測即可取締,只針對改裝排氣管的行為取締,且不會當場開單。車主可以「自己證明」未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。
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今天在板橋將翠國小召開「重機車改裝車≠不等於噪音車」騎士座談會,現場車友踴躍表達心中不滿與意見。
小心,不要給排氣管燙傷屁股了…
重機車友表示,重機車、改裝車不等於噪音車,希望中央和地方政府訂出明確規範,車友們支持取締噪音污染。但是,不能因取締噪音車擾民,就將重機與改裝車趕盡殺絕。
李婉鈺表示,沉寂已久的問題,重新浮出檯面,台灣改裝汽機車的合法性到底在哪?排氣管及改裝品可以合法製造、販賣、進口,但裝在車上就不合法,「不可以被當成異類」,政府先攔查,再要求車主「自己證明」,根本是擾民行為。
前來力挺的藝人陳為民說,目前的取締,被車友比喻為「車界的白色恐怖」。在白色恐怖時期,只要我懷疑你有問題,可以先把你抓起來,你自己再慢慢證明沒有問題,跟現在的情況一模一樣。
交通部台北區監理所車輛管理課課長陳守忠、環保署噪音管制科科長謝仁碩、新北市府交通警察副大隊長洪哲男、市府環保局科長李俊毅與會。座談會後,李婉鈺帶領車友們高喊「支持合法改裝,抗議違法取締」結束。
環保局說,攔查後不會當場開罰,改裝車只要通過噪音檢驗,可不受處分,可於道路上行駛。環保局表示,根據噪音管制法,機車應在取得「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」後,才可申請牌照。若車友在取得牌照後改裝排氣管,當然也要重新申請「噪音審驗合格證明」,才合乎噪音管制法的規範。
交通警察大隊表示,員警能否針對違規事實舉發,在於改裝事實能否由員警明確認定,如無法由員警認定者,則將蒐證資料,函請監理機關召回車輛實施臨時檢驗。
其中,排氣管是否拆除消音器,由員警或監理機關查證後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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